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地址未按要求报告、分支机构未经批准终止营业被罚款75万元,责任人谢某、吴某明被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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